【温馨提示】河北省2025年高考报名将于10月28日开始
时间: 2024-12-17 19:47:13 | 作者: 螺旋输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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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河北省2025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4年10月28日9时开始至11月11日17时结束。
高考报名是高考工作的基础环节,是考生表达高考意愿和参加高考的重要标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填报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图像信息等,建立考生电子档案,生成惟一考生号。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考生;
(五)参加高职单招、残障单招、消防单招、职教师资单招、“3+4”对口贯通等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对口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外省在河北借读以及在河北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河北的应届生(符合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除外);
(七)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籍迁入河北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实际就读记录的人员;
(八)已在外省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简称统考)报名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河北户籍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河北户籍人员;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师范、职业高中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下同)和技工学校毕业(含应届)。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高中阶段转入职教类专业学习的学生,至毕业时一定要有一年半以上职教专业学籍;
在河北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参加河北高考报名,除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电子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河北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河北的报名资格。
河北2025年高考报名工作,于2024年10月28日9时开始,至11月11日17时结束。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须在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河北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居住地市级招生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拟报考三个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户籍地报名。
2.充分了解2025年报名有关政策,熟悉“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内容。特别提醒:拟报考2025年面向退役士兵高职单招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参加本次高考报名。
(1)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等基本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作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2)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电子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
(3)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残疾人证。申请享受2025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6)拟报考2025年面向退役士兵高职单招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应提供“退出现役证”及经当地县级退伍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盖章的“2025年高考报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表”。
(7)在外省就读的河北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回河北参加高考报名,应提供学籍所在地相关省级部门出示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价信息材料。
(8)在河北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地区居民,须提供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居民须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9)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申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计划、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还需根据相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025年高考报名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交费等环节。
1.报名资格初审。考生应按照报名点安排,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等表格。报名点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身份证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和身份证照片等信息)采集。
(1)密码设置。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登录密码用于报名系统登录、报名信息查看、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密码设置要有一定强度,不要过于简单,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谨慎保管。因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期间遗忘密码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重置。
(2)基础信息填报。网上申报时,考生须认真核对身份证信息,填报户籍信息、简历及就读信息、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等。
(3)考试信息填报。考试信息包含考试类型、报考类别、外语语种等,其中考试类型分为“统考”和“对口”,统考报考类别分为普通、艺术、体育。
(4)相关资格申请。包含优惠加分、优先录取、三个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计划、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等资格的申请。考生满足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审核材料,未在网上申请或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3.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和网上申报完成后,考生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图像采集和信息确认等工作。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字确认后信息不可变更。如因考生个人问题导致填报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交纳报名费。考生完成信息确认后,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交纳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已交纳报名费的不再退费。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考生、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单独招生以及别的需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均选择“统考”,如报考保送生、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或职教师资单招等。
拟报考非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普通。报考普通类的考生不能兼报艺术、体育类。
拟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艺术。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同时不能录取至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相关艺术类专业。
拟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体育。未按体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河北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及录取。体育专业考试实行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
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全省统一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的考生应选择“对口”。
对口报考专业类分为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只能选择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对口专业类。报考机械类、农林类的考生还须选择测试项目。
根据河北实际,高考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艺术”的考生须从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等10个“艺术类别”中选择1类报考,不可兼报。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报考资格;报考音乐表演类(器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报考资格。
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舞蹈类的考生须在“声乐、器乐、舞蹈艺术统考细项”中分别对应填报一项唱法、器种、舞种。兼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还须分别对应填报一项“声乐、器乐副项艺术统考细项”,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器种为“中西打击乐”专业考生,还须具体填报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其中至少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普通高考外语语种有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六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外语语种选定后不得更改。对口升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具备优惠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按要求做申请,未申请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烈士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后,三侨考生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退伍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到户籍地台湾事务办公室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提出申请,由县级招生负责审核登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冀教学〔2019〕36号)精神,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参加高考报名,且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连续3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按照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将经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机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需按要求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或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以及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以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残疾人民警察、退出部队现役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申请。
1.符合军人子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以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逐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冀公办发〔2018〕97号)执行,以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以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5.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待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以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十二、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资格审核流程和报考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为便于高校招生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对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的资格审核,河北省采取集中预审核办法。即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申请(具体流程见下图),市、县两级招生按照上一年度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预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审核手续。其中,免费医学专科定向计划招生有关法律法规以当年我省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流程如下:
待国家2025年相关文件公布后,将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如国家2025年相关文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了调整,河北省将依照国家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公示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申报通过后的为准进行公示。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赵家蓬区;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南和区、任泽区、内丘县、临西县;
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博野县;
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
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献县、东光县、吴桥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肃宁县;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结合河北省实际,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在河北省实施区域为县〔含县级市和自2014年起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
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如考生同时符合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报考条件,可以全部申请。如果均通过审核,可以按规定填报相关志愿。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及残疾类别,否则会影响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的申请或单独招收残疾考生高校的报考。申请享受2025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按照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将申请表交报名点。市县招生对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工作仍按照《河北省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较为合理便利实施细则》(冀招委普〔2017〕15号)和《关于2019年河北省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审核时间调整的通知》(冀招委〔2018〕5号)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合理便利审核结果仅作为2025年6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供对应合理便利的依据。如考生需在艺术、体育专业统考以及对口专业考试等专项考试中申请合理便利,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考试承办学校(美术统考考生须在考试前5日向市级招生)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或市级招生)在保障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或市级招生)答复为准。
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在202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须依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
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选择统一高考文化考试(含全国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考试科目,同时交纳考试费。对口文化考试交费同期进行。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对口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艺术专业考试、高职单招、“3+4”对口贯通等考试费的收费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具体交费时间由有关高校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考科目。
为了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阅知和了解国家教育考试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考条款等法规、规章,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教育部提出要求,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关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号)规定,“所有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及高考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无法读取的考生应及时进行补办,如因办理不及时影响高考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负。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学生也应尽早办理居民身份证。
2025年河北省高考将进一步利用有关数据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的核查。报名信息将与中学学籍信息、普通高校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核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涉嫌伪造有关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报名前,考生可使用《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报名点领取或通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下载)进行模拟填报。正式报名时要认真进行“信息校对”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不得进行信息修改。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应认真选择相关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
高考报名结束后,需参加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的考生, 应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号(hbsksy)和院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根据河北省及高校规定,按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
考生在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时所申报的信息、材料等应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遗留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高考报名结束后至录取结束前,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民族、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不得更改,以免对高考、录取及就业造成不利影响。